匯編!十堰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獎勵補貼合集
十堰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獎勵補貼合集如下,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期滿三年首次通過復核的,地方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看完本文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梯次升級。到 2025 年,累計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 500 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300 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50 家。鼓勵各縣市區制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政策,引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
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強研發機構建設,實現研發機構和創新團隊全覆蓋。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在全面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基礎上,對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超過 5%的高研發投入企業,研發經費超出上年度部分給予補助。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或牽頭申報的科技研發、重大成果轉化等創新類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稅務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
對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通知識產權事務服務綠色通道。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專利常態化供需對接機制,開展專利導航,促進企業精準獲取、高效實施專利技術。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強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加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力度。實施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專項行動,組織專精特新專場對接活動,增強企業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效能。(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
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全面提升企業產品質量管控能力和品牌培育創建能力。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和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和 50 萬元;對獲得湖北長江質量獎和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70 萬元和 20 萬元;對獲得十堰武當質量獎和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和 10 萬元。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修訂。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 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大型展會,擴大十堰品牌整體影響力和競爭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
加大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培育力度,建立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平臺載體,推動龍頭企業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供應鏈配套對接活動,鼓勵龍頭企業采購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產品。組織大型企業“發榜”提出產品技術創新和配套需求,邀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揭榜”開展技術攻關、精準配套,促進大型企業擴大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采購規模,形成常態對接機制。(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政府國資委,各縣市區)
支持開展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評價診斷服務,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運用 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研發設計、采購供應、倉儲管理、生產制造、售后服務等生產經營環節實施數字化改造,推動企業上云用云。優先推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省級技改補助項目,總投資門檻由 2000 萬元調整為 1000 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
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優先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入上市“金種子”“銀種子”企業庫,開展上市梯次培育和分類指導,全面落實企業上市分階段獎勵政策。(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
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推送共享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量身定制金融服務方案,打造“產業升級貸”“科技創新貸”“產供強鏈貸”等專屬信貸產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強化央行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的引導作用,支持金融機構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專項授信額度、貸款期限、利率優惠等政策傾斜。爭取國家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支持,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優先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支持名單,降低擔保費費率。利用政府性引導基金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股權投資。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債券融資。(責任單位:人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
加快建設專精特新產業學院,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湖北汽車工業學院、湖北工業職業學院等院校對接合作的長效機制,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養輸送急需緊缺技術技能人才。支持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申報各類人才項目,落實企業引進高端人才的各項獎勵措施。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 2 個由企業自主認定、對企業有突出貢獻的骨干人才獎勵名額,以上年度個人在本企業薪酬收入的 5%分三年發放補貼,第 1 年發放 1%,第 2 年發放 2%,第 3 年發放 2%,實施獎補時人員已離職的不予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
選擇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列為重點培育企業,建立領導包聯制度,精準施策、重點幫扶,充分利用十堰親清在線平臺,及時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開展稅收服務“春雨潤苗”專項行動,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點對點”精細服務。實施專精特新項目“正面清單”管理,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項目核準備案、環評、安評、能評等優化審批流程,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規范涉企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消防等行政執法檢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措施中所提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指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同類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涉及財政獎補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如遇相關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