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業上云服務券申報時間、流程
湖北省企業上云服務券申報時間、流程等內容如下,湖北省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一、申報動員。湖北省云資源、云服務供應商(鄂經信辦函〔2023〕41號公布,以下簡稱供應商)負責及時通知、有效督促企業上云服務券申報主體,做好登記、核對,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給予配合。原則上,登錄平臺填報的申報主體數不低于供應商資格申請時提交的數量。
二、信息填報。申報主體登錄平臺注冊,2023年10月31日(周二)前填報真實、有效信息(含附件證明),并對所報信息錯漏、遲報、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上報省經信廳研究處理。
三、信息初審。供應商應按省經信廳文件要求及時、有效審查申報主體信息(行業類別除外)及填報內容(含附件證明),暫不在平臺上核準提交。對錯漏信息應要求申報主體更正,發現虛假信息應不晚于次日匯報我局。對于同一申報主體申報多個供應商的項目,如不能拆分審核,建議最大合同額對應首審供應商,負責對接其它供應商聯合會審。各供應商應不晚于11月1 日(周三)提交:
1.初審信息匯總表,包括申報主體情況(單位名稱、注冊地區屬、行業類別)、 項目情況(合同各方名稱可簡稱,開票時間及金額)、初審意見(合同中“符合性”的服務名稱、類別、金額)及初審人姓名, 備注等。
2.申報主體銀行賬號信息(單位名稱、注冊地,聯系人及電話,開戶銀行名稱、行號、銀行戶名、賬號等)。對其中會審項目,由首審供應商提交信息(做好標注);其它供應商需對會審項目另行制表,便于核對。
四、綜合會審:市經信局將組織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供應商和第三方審計單位開展綜合會審。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負責申報主體信息審核(特別是行業類別等),供應商提出初審意見和建議,第三方審計單位同步開展工作,各方均向我局提交審查(計)工作報告。經我局統籌、協商后,擬定上云服務券市級審核通過(項目)清單,呈報省經信廳,同步由供應商登錄平臺統一操作(核準提交)。
五、資金劃撥。我市將按有關要求,完成申報主體上云服務券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發放。
六、檢查監督。按照省經信廳統一安排,本年度申報主體上云服務券及相關工作接受審計、紀檢等部門及社會監督,各相關單位應配合做好績效評估、項目檢查和審計等工作。
